雨遮法規更改後不計坪不計價,反而導致建商不想蓋?

過去總是計坪計價的雨遮,成為建商拿竅的點,也讓消費者看到「雨遮」就覺得自己被多坑了一筆,漸漸形成「有雨遮就是偷騙錢」的一種負面印象。其實雨遮具備了遮雨擋風的功能,實際上是相當好的設計。在更改法規後,不計坪不計價的方式卻導致建商不想多花錢蓋?來看看雨遮這個充滿爭議的設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。

雨遮法規更改,採不計坪不計價

Credit: 中信房屋

現行《建築技術法》規定,雨遮是指建物窗戶或開口的上方、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 50 公分的構造物。

早期雨遮採「計坪計價」,成為建商拿竅的漏洞,因此在消費者眼中常常被嫌棄,認為是無法使用的虛坪。因此 2011 年改制為「可計坪不計價」,但建商大多數還是將雨遮包含在總價內,糾紛仍是常見,因此 2018 年才改成現行的「不計坪不計價」。

沒有雨遮損失大,遮陽擋雨功能大失

雨遮雖然不能直接使用,卻是提供遮陽、擋風擋雨的好幫手。雨遮可以幫助阻擋陽光與風的直接影響,也可以幫助阻擋雨水直接灑落到窗戶上,進而降低了窗戶漏水的風險,阻擋陽光同時也可以調節室內溫度,其實是非常有用的一個設計。

不計坪不計價,讓建商不想蓋雨遮?

雨遮不能計價後,對於建商來說,蓋雨遮就成了無本生意,導致現在有一些建商乾脆不做雨遮了,或是尺寸縮得很小,「有像是沒有一樣」,但還是跟你說有雨遮,讓你覺得賺到。

其實雨遮若是尺寸或設計不當,那就容易淪為裝飾品與宣傳品,實際遮擋陽光風雨的能力大打折扣。

雨遮不計坪後,可能使公設比提高

一般房屋權狀內包含了主建物、附屬建物及共有面積。雨遮在過去計坪時,是屬於「附屬建物」,但現在已經不能再計坪,導致房屋附屬建物坪數減少,房屋可登記的坪數分母變少,所以公設比可能會提高個 1% 到 2%。

不想多花錢買雨遮?從建照年份來判斷

Credit: 蘋果日報

如果想知道你今天要買的房子,雨遮是否計坪計價,可以從申請建照的年份來分成三個時間點:

  • 2011 年 5 月前:雨遮「計坪計價」
  • 2011 年 5 月起至 2017 年底:預售屋雨遮「計坪不計價」;成屋雨遮「計坪計價」
  • 2018 年起:雨遮「不計坪不計價」

主要要注意的是在 2011 年 5 月起到 2017 年底這個期間內申請建照的房子,成屋與預售屋的規定不同,買之前要問清楚究竟是在何時申請建照的;而有些預售屋經過了兩三年的工期,現在(2021 年)正要完工,要買的話也得注意當初申請建照的時間是什麼時候。

雨遮好處多,不用刻意迴避

2018 年更改法規後,雨遮不再是過去建商好拿竅的地方,對消費者來說也比較公平。而雨遮其實對於遮陽擋風雨有不小的幫助,所以有雨遮並不見得是壞事,可能還算是好處多的一回事,所以如果遇到有雨遮的物件,只要問清楚什麼時候蓋的、有沒有計價,就不容易踩地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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