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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不得超收電費!新版租賃契約 7 月中上路,3 重點介紹

租屋族注意,房東不得超收電費了!一直以來租屋族被房東超收電費的情形非常普遍,一度電 6、7 元的情況屢見不鮮,但租客常常只能接受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在 6/28 正式審議通過「新版租賃契約範本」,要求「房東收到的台電帳單是多少錢,就只能向租客收多少錢」,若租客還是遇到超收電費的情形,可向消保會提出消費爭議申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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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不得超收電費!新版租賃契約 7 月中上路

針對房東向房客超收電費的情形,行政院消保會近日通過了新版租賃契約範本,要求「房東收到的台電帳單是多少錢,就只能向租客收多少錢」。這項新制預計在 7 月中正式上路。

內政部表示,未來房東有義務提供電費資訊給房客,房客也可以自行向台電查詢電費,如果還是遇到電費超收的情形,租客可以向消保會提出消費爭議申訴。

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表示:「用電度數來計算電費的話,每度電價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上的,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會預計在7月中旬正式上路。」

新版租賃契約 3 重點

  1. 以用電度數計費者,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
  2. 非以用電度數計費者,出租人所收取之每期電費總金額,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。
  3. 租賃期間電費依第六點規定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,出租人應提供承租人租賃標的之電費資訊,或授權承租人得向台電公司申請查詢租賃期間之電費資訊。

房客自己查電費

租屋族要怎麼自己查詢電費呢?台電推出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」系統,不需要房東同意就可以申請,申請以後,房客就能自行查詢你住的這一戶房子電價繳多少錢。

完整查詢步驟請參考 👉 台電租屋電費查詢專區上線!房客也能自己查電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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