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縣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、補助租金(台北、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高雄)

現在房價高漲,許多年輕人都買不起房子!現在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提供了社會住宅給年輕人申請,現在有台北、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高雄社會住宅等,並且依據申請資格可以得到不同的補助金額。希望透過社會住宅讓年輕人可以減輕租屋的負擔,又不用擔心與房東的糾紛,提高居住品質。此篇整理了各縣市的申請資格如下:

台北市社會住宅

台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

社會住宅

申請資格

縣市

一般戶

優先戶

其他條件

不符資格

台北市

  • 租客年齡須滿 20 歲設籍在雙北滿一年以上

  • 家庭綜合所得不能超過 100 萬以上
  • 分為 65 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

  • 設籍或未設籍在社宅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與一般家庭

家庭成員有申請或承租國宅、社會住宅的話,應事先完成放棄等候或退租。

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名下,有自有住宅的話不能申請。

其他詳細申請資格請查閱台北市政府網站

 

新北市社會住宅

新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

社會住宅

申請資格

縣市

一般戶

優先戶

其他條件

不符資格

新北市

  • 租客年齡須滿 20 歲設籍在雙北滿一年以上

  • 家庭綜合所得不能超過 100 萬以上
  • 分為 65 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

  • 設籍或未設籍在社宅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與一般家庭

家庭成員有申請或承租國宅、社會住宅的話,應事先完成放棄等候或退租。

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名下,有自有住宅的話不能申請。

其他詳細申請資格請查閱新北政府網站

 

桃園市社會住宅

桃園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

申請資格如下:
1.年滿十八歲之國民。(未滿20歲者應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)
2.在桃園市設有戶籍滿一年,或在桃園市就學、就業者,且家庭成員於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市及新竹縣內均無自有住宅。
3.家庭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。(109年度為新臺幣53,484元整)
4.家庭成員所有之不動產價值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(當年度未公告則以前年度)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限額(109年度為新臺幣540萬元整)。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,不予採計。
5.家庭成員未承租本市社會住宅、享有中央政府或本府相關住宅補助(含包租代管、住宅補貼等)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府公告者。
 

縣市

一般戶 優先戶 其他條件 不符資格
桃園市
  • 申請條件須為18歲以上
  • 設籍桃園市滿1年或於桃園市就學、就業
  • 分為 65 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
  •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5萬3484元
  • 不動產總價值低於540萬元

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名下,基隆、臺北、新北、桃園、新竹縣市有自有住宅的話不能申請。

其他詳細申請資格請查閱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

 

台中市社會住宅

台中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

社會住宅

申請資格

縣市

一般戶

優先戶

其他條件

不符資格

台中市

  • 租客年齡須滿 20 歲
  • 家庭綜合所得不能超過 100 萬以上
  • 臺中市市民或台中市就業就學者
  • 分為 65 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
  • 設籍或未設籍在社宅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與一般家庭

家庭成員有申請或承租國宅、社會住宅的話,應事先完成放棄等候或退租。

全台任一地方有自有住宅的話不能申請。

其他詳細申請資格請查閱台中政府網站>>由此去

 

高雄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

青年家庭戶申請資格

申請人年齡 年滿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。
家庭組成(符合其中一項即可)
  • 有配偶者
  • 有未成年子女者
在高雄設戶籍或者就業 (符合其中一項即可)
持有住宅狀況 家庭成員在高雄市沒有持有住宅者
家庭年收入 家庭年收入109年度的標準為:
平均每人每個月收入不能超過$45,84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