囤房稅各縣市出招,桃園市擬提高稅率至 3.6 %

Credit: 台灣房屋

全台房價不斷飆漲,讓想買房的民眾吃不消,而囤房者、投資客卻口袋滿滿。為了抑止炒房歪風,不久前政府才夥同各縣市相關單位,討論囤房稅相關政策,希望共同聯手遏止炒房歪風。而目前加入政府的「囤房稅戰隊」的 7 縣市各有不同的進度與規劃,原先已經公布草案的桃園市,傳出研擬要提高稅率至 3.6%,並預計在 2023 年實施囤房稅。

👉 加入我們的臉書粉絲團社團獲取預售屋必備知識完整懶人包!👈

桃園市囤房稅修正案,預計調高稅率至 3.6%

桃園稅務局表示,已擬具桃園市「囤房稅」修正方案,在桃園市持有 6 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,每戶的房屋稅徵收率將由原本的 2.4%,提高至 3.6%,預計影響戶數約為 2 萬戶,有 97.84% 的應納稅房屋將不受差別稅率影響。

桃園「囤房稅」的修正案針對囤房大戶而來,持有 5 戶以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將維持 2.4% 的房屋稅率,若持有第 6 戶以上,每戶將課徵 3.6% 的房屋稅率,市府將儘速擬具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並辦理預告,該案預計於明(2022)年上半年呈送市議會審議,待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,最快可自 2023 年起開徵適用。

桃園市囤房稅修正案,規定預售屋待銷期上限 2 年

而這次針對囤房大戶所修改的條例,主要就是為了這些過度囤房的投資客或法人而來,因此在草案中也有訂定 4 項可排除適用差別稅率的房屋樣態,包括「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」、「勞工宿舍」、「公立學校學生宿舍 BOT 案」、「公同共有房屋」等四種,以上非屬囤房性質房屋,於新制上路後,仍適用 2.4% 稅率。

此外,據桃園市稅務局統計,建商新建房屋普遍在落成後的 2 年內,銷售率便可達到 8 成,故稅務局決議以 2 年作為起造人興建房屋的待銷售期時限;依據市府擬定的囤房稅版本,起造人新建空置房屋,於 2 年的待銷售期間將維持 2.4% 稅率,超過 2 年未出售的房屋,便會併入差別戶數計算,凡持有 6 戶以上,均適用 3.6% 房屋稅率,藉此加速建商以合理方式出售房屋。

囤房稅相關延伸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