囤房稅各縣市出招,台中市擬提高稅率至 3.6 %

Credit: 飛虎文化

全台房價不斷飆漲,讓想買房的民眾吃不消,而囤房者、投資客卻口袋滿滿。為了抑止炒房歪風,不久前政府才夥同各縣市相關單位,討論囤房稅相關政策,希望共同聯手遏止炒房歪風。而目前加入政府的「囤房稅戰隊」的 7 縣市各有不同的進度與規劃,台中市政府也在農曆年前預告修法推動囤房稅,研擬要提高稅率至 3.6%,並將稅金收入作為補貼租屋族的資金來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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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囤房稅稅率最高 3.6% 並收入補貼租屋族

台中市政府昨(17)日預告修法推動囤房稅,將針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,三戶以下每戶 2.4%、四戶以上每戶 3.6% 的方向來課徵囤房稅。台中市長盧秀燕也表示,此次稅率調整主要為平抑房價,9 成以上民眾不會受到任何影響。修正草案公告後將召開公聽會,並送台中市議會審議,若通過實施,增加稅收將運用至弱勢或年輕人租屋補貼,落實居住正義。

台中市囤房稅法案提高稅率,收入將補貼租屋族

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,現在台中市的非自用住宅稅率是 1.5%,但未來持有越多戶稅率會越高,預估此次稅率修正受影響屋主有 8.7 萬人、10.6 萬戶,預計可以增加 4 億元的房屋稅收。

除了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外,自住、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,仍適用稅率 1.2%,社會住宅也一樣可以減徵 20% 的房屋稅不受影響;另外提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、勞工宿舍、公立學校 BOT 案學生宿舍等等,也一樣維持稅率 1.5% 課徵。

台中市囤房稅修法,最高課徵 3.6%

全台目前除了台北市已經在施行囤房稅以外,其他縣市都還沒有相關法案,因此財政部在去年底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八個稅捐稽徵機關,討論適用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可行性,目前包含台南、高雄、桃園等縣市,也都已經表態將實施囤房稅,且大多數縣市也都已經訂出差別費率,預定在今年或明年開始實施。

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指出,房價高漲,年輕人買房不易,為符合量能課稅、租稅公平、抑制房產炒作,將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。為了讓法案更加完善,市府預告後也將舉辦多場公聽會,聆聽及蒐集各界意見。沈政安進一步說明,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進入預告程序,修正重點除訂定差別稅率提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外,針對特殊性質的房屋也擬定相關配套規定,讓稅制更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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