囤房稅各縣市出招,高雄市預告明年 7 月上路

Credit: 前鎮區公所

全台房價不斷飆漲,讓想買房的民眾吃不消,而囤房者、投資客卻口袋滿滿。為了抑止炒房歪風,不久前政府才夥同各縣市相關單位,討論囤房稅相關政策,希望共同聯手遏止炒房歪風。而目前加入政府的「囤房稅戰隊」的 7 縣市各有不同的進度與規劃,高雄市也才剛剛公佈了最新的草案,更預告明年 7 月將正式實施囤房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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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囤房稅修正案,預計明年 7 月上路

Credit: 高雄市政府

為落實居住正義及租稅公平,高雄市政府預告修正《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》草案,若順利經市議會審議通過,預計在 2022 年 7 月 1 日施行;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,本次修法增加的稅收,將全數用於擴大辦理租金補貼,減輕租屋族負擔。

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,高雄市政府近日公告修正《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》第 4 條及第 13 條草案,針對市內非自住用房屋,改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。陳勇勝說明,考量稅率調整對民眾繳納稅務影響甚鉅,市府前後召開多次會議、公聽會,廣泛蒐集各界意見,作為高雄「囤房稅」條例的修法依據。

高雄市囤房稅預計明年 7 月上路,最高課徵 3.6%

陳勇勝指出,本次《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》修正案,以「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」、「落實居住正義」、「不造成房東轉嫁稅率或負擔給房客」三大條件為方向,主要修正內容如下:

  • 將非自住房屋稅率,由現行單一稅率的 1.5%,調整為持有 3 戶以下,每戶按 2.4% 稅率課徵;4 戶以上,每戶按 3.6% 稅率課徵
  • 將公有房屋住家使用、勞工宿舍、BOT 之公立學校學生宿舍、公同共有房屋、繼承取得的分別共有房屋、起造人待銷售房屋、社會住宅、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及非營業用停車場房屋等非屬囤房性質房屋,排除適用差別稅率,以另訂徵收稅率 1.5%,課徵房屋稅

高雄市課徵囤房稅,公益出租人可享房屋稅率優惠

陳勇勝說明,本次修法是針對非自住房屋調整稅率,並不影響自住房屋原訂稅率,期能藉由修法,鼓勵持有多屋族釋出閒置房屋,增加市場供給量;陳勇勝表示,房東若將閒置房屋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,即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,享有 1.2% 房屋稅率優惠,呼籲多屋族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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