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售屋買賣記得報稅,依時間繳房地合一或綜所稅

從去年房價開始高漲後,政府也開始關注炒房行為,尤其是預售屋市場的買賣交易更是被緊盯。提醒大家,如果有做預售屋的買賣交易,就千萬記得要報稅,並且依照交易的時間點來分成「房地合一稅」或是「綜合所得稅」,新的一年稅務制度也改變,大家要特別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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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售屋買賣,繳房地合一或綜所稅從時間判斷

時間踏入新的一年,稅制上出現不少變化,而去年 7 月 1 日上路的房地合一稅 2.0,比起舊版來說可說是全面進化,將預售屋的買賣交易、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權交易,皆納入課稅範圍,而且是採分離課稅,不再像以往一樣,會跟綜所稅一起報繳,民眾要特別注意了。

依交易時間點,預售屋買賣須繳房地合一或綜所稅

Credit: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

去年 7 月 1 日上路的房地合一稅 2.0,讓預售屋交易的報稅分成了兩種模式:在 2021 年 6 月 30 日前發生的預售屋買賣案件,屬於財產交易所得,必須合併到今年 5 月的綜所稅進行申報;而 2021 年 7 月 1 日之後的預售屋交易,則會屬於房地合一課稅的範圍。

房地合一稅採取分離課稅制,稅率依持有期間而定,為了抑止短期炒作,因此如果持有時間過短就出售,將會被課徵 35% 到 45% 不懂的超重稅額。

出售時機 申報方式
2021 年 6 月 30 日前 屬於財產交易所得,併入今年 5 月的綜合所得稅(綜所稅)結算申報課稅
2021 年 7 月 1 日後 採分離課稅制度,須在交易後 30 日內完成申報,並依照持有時間不同,課徵不同程度的稅率

以公司名義的預售屋買賣,一樣從時間來判斷

Credit: 自由時報

如了以個人名義的預售屋交易買賣之外,也有不少是以公司的名字來持有、管理不動產,並藉由公司的名義來進行房地產的買賣交易,並以出售公司股權的方式代替房地所有權。

而從去年開始,只要是個人交易未上市櫃公司的股票,恢復計入基本所得額來課徵稅金,因此透過成立公司來持有不動產的方式,從 2021 年 7 月 1 日開始,同樣也納入房地合一 2.0,採分離課稅制度,一樣是持有時間越短,課的稅率越高。

因此如果是透過「成立公司」來持有不動產的個人報稅義務人,在去年上半年有預售屋的買賣交易,也記得要在今年 5 月時,留意個人基本所得額的申報。

政府打炒房,預售屋買賣報稅稽查頻繁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自從房地合一稅 2.0 改版上路以來,轄內的申報件數、報繳稅額都較去年上半年明顯增加,也優於前年同期表現;而政府為了防炒房,也開始頻繁的稽查預售屋案件,並由國稅局列管,並待今年五月報稅季時,檢視納稅義務人是否有如實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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