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損賠償怎麼申請?鄰損賠償請求權時效有多久?

鄰損賠償 時效

台灣因地狹人稠,人口多半集中都市地區,因此,都市地區的建物的密度相當高,所以每當要興建新建案時,施工地點旁緊鄰著既有建築物是很常見的。當進行地下室開挖、打基樁時,鄰近的房屋就可能因為強力的震動而產生鄰損,例如:房屋牆壁出現裂縫、地面出現傾斜,甚至是整棟樓下陷都有可能。若是不幸遇到鄰損,該如何申請鄰損賠償呢?鄰損賠償請求權時效又有多久呢?以下一起來看看吧!

👉 加入我們的臉書粉絲團、社團IG Line 社群,獲取各種購屋必備知識!👈

鄰損賠償 2 種申請方式

鄰損賠償的請求,可以採用民事訴訟,或者是依照各地方政府訂定的相關法規,請相關主管機關協助協調、處理,以下就來說明這 2 種鄰損賠償申請方式有何不同:

一、透過民事訴訟請求鄰損賠償

和大多數的侵權行為一樣,民眾若是遇到鄰損事件,可以對導致鄰損事件的建商提出民事訴訟,並要求鄰損賠償,不過,整個訴訟程序相當冗長,因為法官並不具備建築工程相關專業,所以一開始就會先請專業機構進行鄰損鑑定,而建商等施工單位也不是省油的燈,受損戶要舉證房屋損害和施工有關連性並不容易。除此之外,如果想要預防建商或施工單位脫產,還要另支付法院要求的擔保金數額。

總而言之,對一般民眾而言,要打鄰損賠償的民事訴訟,可說是曠日廢時、勞心勞力,還要事先花一筆錢,等到打贏官司後,鄰損賠償有時和付出的可能不成正比。

圖片來源:Canva

二、依各地方政府自訂的相關法規申請鄰損賠償

目前各地方政府機關,對於鄰損賠償及處理,都有自行訂定相關法律和規範,例如:《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》、《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》、《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》等等。

可以說,每個縣市對於鄰損賠償及處理的規定都不同,以台北市為例,想要從建商那獲取鄰損賠償,首先要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台北市都發局申請協調「損鄰疑義事件」,然後等引起鄰損事件的起造人、承造人做完初步調查,確認有鄰損的事實後,鄰損受損戶才可以向建商請求鄰損賠償。若不滿意起造人、承造人所做的初步調查結果,則可以自費在請第三方公正機構進行鄰損鑑定。

想了解更多台北市和新北市鄰損處理的資訊,請參考:【鄰損定義】鄰損是什麼?遇到鄰損該如何處理?(台北、新北)

圖片來源:Canva

下表為台灣六都各政府針對鄰損賠償和處理而自訂的相關法律,有興趣了解更多的可以點擊以下各連結:

縣市

鄰損賠償及處理的相關法律

台北市

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

新北市

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

桃園市

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害鄰房爭議事件處理辦法

台中市

台中市建築物施工損鄰爭議事件處理要點

台南市

台南市建築爭議事件處理及評審自治條例

高雄市

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

圖片來源:Canva

雖然現今民眾多按照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鄰損相關法規,請求鄰損賠償,不過在這過程中,主管機關只是扮演著居中協調、監督的角色,並不是每個地方政府機關都有規定要派員去現場勘查,有些主管機關只根據起造人、承造人提供的報告書做審查,所以,如果起造人、承造人在提供給主管機關的報告書表明「無公共危險之虞」,多數主管機關就會「不予列管」,也就是直接認定沒有鄰損的事實。

這種時候,鄰損受損戶就會需要自行提起權利救濟,也就是說,要自行另請第三方公正機構做鄰損鑑定,然後向建商等施工單位提出民事訴訟,而此時,鄰損賠償請求權的時效是否過期,就是大家要很注意的地方了。

鄰損賠償請求權時效多久

民法:發現有鄰損 2 年間不行使請求權而消滅

鄰損賠償請求權時效的相關規定,一般會參閱《民法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規定,也就是《民法》第 197 條,該條文中說明了損害賠償的請求權,請求權人要在知道有損害的 2 年內提起訴訟,否則將會失去請求損害賠償的機會。

應用在鄰損賠償的請求上,其時效就是自受損戶發現有鄰損事件開始起算 2 年,若在這期間不行使鄰損賠償請求權,時效到了權利就會消滅,無法再向建商等施工單位請求鄰損賠償。

主管機關協調期間時效可中斷

不過要注意的是,在受損戶按各地方政府鄰損處理的規範請求鄰損賠償時,時效是會中斷的,也就是說,在受損戶向主管機關請求協調鄰損爭議事件,直到主管機關發公文確認鄰損爭議事件處理結案的這段時間,是不計入 2 年的時效中。但是鄰損受損戶仍要記得,在收到政府機關發給的結案公文,或最後一次調解會起算的半年內提出訴訟,否則將視為時效不中斷。

從這裡可以發現,鄰損賠償請求權時效其實並不長,每個時程都要很注意,一個不注意,請求權時效就有可能過期,錯過鄰損賠償請求的機會。

圖片來源: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

鄰損賠償申請須依各地方政府規定並留意請求權時效

民眾若遇到自家發生鄰損事件,請求鄰損賠償的方式主要有以下 2 種:

  1. 透過民事訴訟請求賠償
  2. 依各地方政府自訂的相關法規請求賠償

由於採用民事訴訟的方式需要較多時間和金錢,因此,目前多數人的作法,都是先依各地方政府自訂的相關法規,向主管機關反應有鄰損問題,之後若對建商或施工單位的調查或處理結果不滿意,再另行提起民事訴訟。

而鄰損賠償的請求權,按《民法》規定是有「時效」限制的,如果鄰損受損戶沒有在發現鄰損事件的 2 年內,或是在經主管機關協助處理鄰損事件結案後的半年內提起訴訟,鄰損賠償的請求權就會消滅。

法律向來只保障懂法律的人,因此,當自己權利義務受損時,建議大家一定要注意相關權利救濟的方法,才不會錯失請求賠償的機會喔!

如果想知道更多關於房市、話題新聞或居家小知識,歡迎大家點擊以下任一 LOGO。追蹤我們的 Facebook 粉絲團IG加入官方 Line 帳號Line 社群一起討論。

        

《更多鄰損相關的文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