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訂金、定金與斡旋金」差別是什麼?PTT 告訴你買房必備知識

「訂金、定金與斡旋金」差別是什麼,PTT 告訴你買房必備知識

在買房過程中,會遇到許多專有名詞,如「訂金、定金、斡旋金、違約金」等,這些名詞的意義和使用方式各有不同。本文將整理 PTT 網友針對訂金、定金和斡旋金這三個名詞進行的詳細解釋,讓你在買房賣房時不再困惑。

訂金(Reservation Fee)

訂金是買方表達購買意願的一筆款項,通常用在預售屋市場。支付訂金代表買方希望建商保留購買名額。

PTT 使用範例情境

小明看中了一個新推出的預售屋建案,為了確保自己能夠購買到這個單位,小明支付了20萬元的訂金給建商。

幾天後,小明改變了主意,決定不購買這個房子,於是向建商要求退還訂金。建商確認後,將訂金全額退還給小明。

訂金特點

  • 訂金並不是法律名詞,法律對其金額大小沒有明文規範。
  • 如果買方反悔,不再購買預售屋,通常可以要求退還訂金。
  • 若建商收了訂金後不賣,也需返還訂金。

適用情況: 主要用於預售屋市場,表示買方有誠意購買,但不具法律效力。

斡旋金(Earnest Money)

斡旋金是買方將一筆款項交給房仲,房仲向賣方出價。斡旋金的目的是爭取緩衝時間,讓買方有更多的準備與考慮。

PTT 斡旋金使用情境

小華看中了一套二手房,並通過房仲支付了10萬元斡旋金,請房仲向賣方出價。賣方表示同意,但在小華確認最終細節時發現這個房子的某些條件不符合他的需求,因此決定撤回斡旋金。由於賣方尚未正式簽約,小華成功取回了10萬元斡旋金。

斡旋金特點

  • 斡旋金本身無法律效力,斡旋期間(通常一週)內可隨時撤回並取回斡旋金。
  • 如果賣方同意出價並簽名,斡旋金就轉為定金,具法律效力。
  • 若賣方不同意出價,斡旋金全額退回買方。

適用情況: 斡旋金適用於看中某房屋物件後,買方希望爭取時間考慮或準備的情況。

下斡旋金多少合理、反悔想拿回可以嗎?

定金(Security Deposit)

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款項,收取後代表買賣契約成立。定金的具體規範記載於《民法》。

PTT 定金使用情境

小麗決定購買一套新成屋,與賣方簽訂了買賣契約,並支付了30萬元的定金。不久後,小麗反悔決定不購買這套房子,結果定金被賣方沒收。相反地,如果是賣方反悔,不賣給小麗,則需賠償小麗雙倍定金,也就是60萬元。

定金特點

  • 定金代表契約成立,雙方均需負違約責任。
  • 如果買方反悔,定金會被沒收。
  • 如果賣方反悔,需賠償買方雙倍定金。

適用情況: 定金可用於預售屋、新屋和中古屋市場,一旦收取,契約成立,雙方需嚴格遵守。

了解訂金、斡旋金與定金的差異

買房過程中,了解訂金、斡旋金與定金的差異十分重要。訂金表達購買意願,斡旋金爭取考慮時間,定金代表契約成立並具法律效力。掌握這些知識,能夠幫助買房者更好地應對不同情況,保障自身權益。

在進行房產交易前,一定要做好功課,了解相關名詞和流程,這樣才能在購房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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